摘要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体育部门要将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帮助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活动课程建设的工作指导。各地各校要将体育类活动课程作为课后服务基本的、必备的形式之一,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相关能力水平要求,组织开展基本体能练习以及符合学生兴趣愿望且适宜的专项运动项目学练。体育课后服务活动课程应设置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鼓励设置中国式摔跤、棋类、射艺、龙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有条件的可设置手球、橄榄球、游泳等项目。针对有兴趣爱好和专门特长的学生,积极通过设立体育社团、兴趣小组、运动队等方式,着力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运动技能,帮助学生养成锻炼习惯,提升体育运动能力。

    《通知》指出,要切实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在现有的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课后体育锻炼资源基础上,组织制作并遴选推荐一批适合学生课后服务和课余时间学习的优质体育类视频教学资源,能让学生“跟着视频学”,能让教师“跟着视频教”,有效服务教与学。各地要积极推广国家体育总局编制的近视防控操、脊柱健康操等教学视频,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和科学健身。

    社会各界对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退休体育教师和大学生志愿者进校园担任兼职教练员十分关注,对此《通知》提出:大力加强兼职教练员队伍建设,遴选推荐一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退休体育教师和大学生志愿者等,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兼职教练员,积极参与学校体育课后服务,组织开展有关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学生体育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等,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兼职教练员,应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兼职教练员要积极参与学校体育课后服务,组织开展有关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学生体育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等,激发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热情,涵养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

    《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导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校、青训中心等合理规划时段,低收费或免费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体育课后服务等提供场地支持。有条件的可建立校馆合作机制,支持学校采取“走出去”方式,利用周边体育设施开展体育课后服务。各地要完善学校体育设施面向青少年的开放机制,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对体育设施进行物理隔离或灵活改造,使场馆在平日晚间及周末、节假日能有序向周边青少年免费开放。(师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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