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5〕2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桂林医学院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的函》(桂政函〔2023〕11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桂林医学院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5010601;同时撤销桂林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桂林医科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由你区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望你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强化医学类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提升临床教学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重点培养服务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原标题:教育部关于同意桂林医学院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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