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5〕30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设立海南警察学院的函》(琼府函〔2023〕19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海南警察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6014944。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海南警察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侦查学、边防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法学等4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围绕公安相关领域事业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6月19日
特别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来函dianshiw#163.com或客服联系,会在24小时内删除。
Notice: The articles / pictures and other manuscripts that this website notes as the source of manuscripts from other media are reprinted manuscripts, which does not mean that they agree with their views or confirm the authenticity of their contents. If the reprinted manuscript involves copyright and other issues, please contact the author by letter within two weeks.